10月4日,在家蛰伏几天后出门。见他。
分手一星期。其间他偶尔发短信,告诉我天很蓝,晒太阳对心情会好;他说终于知道我曾有过的痛,等他好了告诉我治愈的方法。明白了所谓同情,共同感受让你无法恨一个人,总是认为他无论做什么都可以理解甚至无需原谅。只是在懂得了一个人爱的时候,已经狠狠地在上面划了一道口子。
想最初的日子,以前梦呓一样的话,奇怪怎么走着走着就忘记了初衷,忘了现在拥有的其实是当日喜爱的,忘了正朝之奔去的是之前欲摒弃的。好奇怪。
他说我就是个小孩子,凡事由着性子来,稍不合心意就不依。可是感情不是过家家,不能动不动就说不玩了。他说我是个多固执其实没有主意的姑娘……
于是这个没主见的姑娘又被说动了。想想自己诸多缺陷尚被包容,想想原先自己说的话,并日后遇到一个又一个的人就退缩了。决定老老实实守着这一个。
是那么懒的人,恨不得不劳而获一劳永逸,所以找啊找。男人说活着就是折腾,所以他陪着我反复无常纠结兜转。
那就这样吧。既然选了,就该认了。
10月5日,约朋友到家里吃饭。
下午从鲁宾孙一个接一个的出离中醒来,晕乎乎跳起来裹着风衣去菜市场,提着大包小包出来的时候发现口袋空空的,手机呢?
路边下棋的几个明白人看我:你口袋那么大,还不早被盯上?阿姨说就我那两眼一抹黑的模样,不被偷才奇怪。
呃,都是明白人。就我傻愣愣的。
幸好有善良朋友安慰,于我这样对数码产品不敏感的人来说,正好借机换款手机。否则,我会用到它退休。我点头,是。可是没钱哇~朋友脱口而出:我过两天发工资了,给你钱去买一个。
啊?!若不是刚下定决心对自家男人死心塌地,我真想对他说:做我男朋友吧!
哎,原来对女人最好表白,就是把你钱包给他。
我个势力女人!
另:认识我的朋友,请把手机号发给我qq或者msn。
谢谢啦!









